云南春城司法鉴定中心

法医毒物鉴定

法医毒物鉴定简介:法医毒物鉴定是指运用法医毒物学的理论和方法,结合现代仪器分析技术,对体内外未知毒(药)物、毒品及代谢物进行定性定量分析,并通过对毒物毒性、中毒机理、代谢功能的分析,结合中毒表现、尸检所见,综合作出是否毒(药)物中毒的鉴定。目前,我中心开展的法医毒物鉴定服务有:0502挥发性毒物鉴定,0503合成药毒物鉴定,0505毒品鉴定,0512与毒物相关的其他法医毒物鉴定。
申请鉴定服务需提供下列材料:
1、鉴定委托书:载明委托鉴定事项及鉴定要求等。
2、当事人身份材料(身份证或户口本)或单位授权委托书
3、鉴定所需的样本和检材。
4、特殊情况需提交的其他材料,如:酒精检测需出具交警大    队所盖公章的委托书。
       委托人委托鉴定的,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、完整、充分的鉴定材料,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、合法性负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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