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笔迹鉴定(形成方式及同一性鉴定)
笔迹鉴定是对可疑文书物证上有争议的笔迹或签名,通过书写人的书写技能、书写习惯特征、文字布局和书面语言中的反映,来鉴别书写人的专门技术。
申请鉴定服务需提供下列材料:
1、《鉴定委托书》:载明委托鉴定事项及鉴定要求等。
2、当事人身份材料(身份证或户口本)或单位授权委托书。
3、鉴定检材(需鉴定的文书上的笔迹或签名),尽量提供原件; 样本(供比对的笔迹或签名),当事人需提供被鉴定人案前所留的书写笔迹或签名字迹,同时被鉴定人需进行现场书写,由我中心鉴定人提取笔迹实验样本。
咨询电话:181 8384 5223